为规范和引导文明行为,提升广大干部职工的文明素养,促进单位精神文明建设,5月27日下午,济源水文局开展学习贯彻《河南省文明行为促进条例》活动,水文局全体干部职工参加了此次活动。
《河南省文明行为促进条例》于2021年1月1日开始实施,以人与国家、人与社会、人与家庭、人与世界这五个方面为主线,从公共秩序、文明出行、公共卫生、保护环境、文明旅游等方面重新定义了文明礼仪的基本规范。
会上,支部书记董保民先宣读了文明办关于学习《河南省文明行为促进条例》的文件要求,测报中心李彦同志带领大家解读学习《条例》,深刻理解《条例》背景、意义、亮点、作用。同时他强调,要强化文明行为日常管理,党员干部要注意自己的形象,自觉维护公共秩序,遵守社会公德,恪守职业道德,弘扬家庭美德,提升个人品德,争做模范践行《条例》的先进典范。
学习贯彻《河南省文明行为促进条例》
职工带领大家解读学习《条例》